管理碩士在職專班114學年應修習科目及學分表
| 修別 | 組別(學分) | 科目(學分)說明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必修 | 不分組 (15) | 全球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(3) 經營管理診斷(2) 學術研究倫理(1) 研究方法(3) 論文(6) |
1. 各科目成績須及格。 2. 領導管理組、教育管理組、大健康管理組共同必修。 |
| 領導管理組 (15) | 企業財務管理與分析(3) 高階管理與組織領導(3) 海外市場研討(3) 全球行銷管理(3) 現代經營管理問題研討(3) |
1. 各科目成績需及格。 2. 「海外市場研討」為領導管理組與大健康管理組海外移地教學必修課程,同學如遇特殊原因無法參與海外移地教學者,除需事先向班主任提出申請核可外,尚需修習本專班其他選修課程補足畢業學分數,始得畢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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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教育管理組 (6) | 教育行政原理專題研究(3) 課程與教學研究(3) |
各科目成績需及格 | |
| 大健康管理組 (15) | 大健康產業特論(3) 健康促進特論(3) 海外市場研討(3) 智慧健康與營養管理(3) 現代經營管理問題研討(3) |
1. 各科目成績需及格。 2. 「海外市場研討」為領導管理組與大健康管理組海外移地教學必修課程,同學如遇特殊原因無法參與海外移地教學者,除需事先向班主任提出申請核可外,尚需修習本專班其他選修課程補足畢業學分數,始得畢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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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選修 |
領導管理組
教育管理組
大健康管理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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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與行銷類
理財與保健類
人文與社會類 |
修習他系或外校課程需經班主任同意後,最高以6學分為限,且本專班已開之相同課程,不得至外系或外校修習。 | ||
| 畢業最低總學分:42 學分 | |||
1. 各科目成績須及格,領導管理組、教育管理組、大健康管理組畢業最低總學分為 42 學分 (含碩士論文 6 學分)。
2. 各組之必修課程除共同必修外,其餘必修課程若跨修則認列為選修。
2. 各組之必修課程除共同必修外,其餘必修課程若跨修則認列為選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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